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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溶液的配制和标定方法介绍
点击次数:1455 更新时间:2020-02-19
标准溶液的配制和标定方法
(1)直接配制法
基准物→干燥处理→分析天平称量→溶于纯水→转入容量瓶(已校正)→纯水稀释至刻度→摇匀。
(2)标定法
标定:
①非基准物质先配置成近似(略高)所需浓度溶液;
②再用基准物质测定其准确浓度,这一操作称为标定。
三种方法:
包括直接滴定法、间接滴定法、比较法。
3.能用于直接配制或标定标准滴定溶液的物质,称为基准物质。基准物质必须符合下列要求:
①物质必须具有足够的纯度,其纯度要求达到99.9%以上;而杂质含量应低于滴定分析所允许的误差限度;
②物质的组成(包括:其结晶水含量)应恒定并与化学式相符;
③试剂性质稳定,不易吸收空气中水分、二氧化碳或发生其他化学变化;
④具有较大的摩尔质量。
能够满足上述要求的物质称为基准物质,如,无水碳酸钠、邻苯二甲酸氢钾、重铬酸钾、氧化锌、碳酸钙等。对于如,盐酸、氢氧化钠、高锰酸钾、硫代硫酸钠等不符合基准物质条件的试剂,不能用直接法配制标准滴定溶液,需要采用间接法。
标准溶液的注意事项:
自配制的标准溶液作为工作标准溶液的,一般用于日常检验分析,不用于其他具有法律效应的检测结果。除非能够证明其作为测量参考标准的性质不会失效。有机溶液的标准物质在贮存过程中,应避免标准溶液与塑料胶木瓶盖直接接触。对使用量较大的自配的标准贮备原液,必要时与有证的、并在有效期内的标准物质进行比对,避免发生化学变化,以确保自配标准溶液量值的准确性。